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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贷款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6-06  作者:  浏览次数: 205

各学院:

我校2018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即将离校,根据《中石大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要求,在本学制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含本科生及研究生)应进行毕业确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基本政策

贷款学生可在毕业3年的宽限期内只偿还款利息,从第4年开始偿还本金及利息,最长不超过13年内还清全部本息(长学制学生,新政策下获得的贷款另有规定,将在签订还款协议时讲解)。学生毕业前提前一次性还清国家助学贷款,可免贷款利息,只需偿还本金。

贷款学生毕业后当年继续攻读学位,需在毕业前提出贷款展期申请,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书面证明。经办银行为其办理贷款展期手续后,学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利息由国家财政支付,毕业后按还款政策正常还款。

学生所借贷款的本息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还清。贷款学生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如学生发生拖欠贷款本息等违约行为,全国资助管理中心和经办银行有权在不通知违约借款人的情况下,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相关信息,经办银行将视违约情况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学生违约信息将被记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影响个人信用度。

二、校园地贷款账户核对

准确的贷款账户是正确还贷的首要因素,请获得校园地贷款毕业生认真做好贷款账户核对工作。登陆中行网银, 在贷款管理模块中,同学核对手中的银行卡是否就是网银显示的还款卡。如果是,请保存好此卡。如果不是,在网银上直接操作变更还款账户,将手中持有的中行卡维护成本人还款的银行卡。

校园地贷款经办银行的业务专线:0546-8397604

三、开发银行经办的生源地贷款办理离校手续

请学生在管理系统上进行毕业申请,以便学校做毕业确认。

四、助学贷款提前还款

登陆网银,在贷款管理模块上直接点击相关功能键即可完成。

校园地贷款请统一登录中行网银。

生源地贷款请登录开发银行管理系统。

非开发银行发放的生源地贷款请直接联系经办银行即可。

五、获得校园地助学贷款,不能正常毕业和考取研究生的同学将办理如下手续

根据国家最新规定,因病或者因为转专业降级而不能正常毕业,以及考取研究生的同学都将与银行签订《调整贷款还款计划申请书》。具体办理时间和要求另发通知。

因欠学分降级的学生不能做贷款延期,今年71日便进入还款期了,需要与银行签订还款协议,具体要求参看本通知七。

六、贷款毕业生档案建设及诚信教育

1、贷款毕业生诚信教育。为有效预防我校学生贷款逾期现象的产生,各学院应加强贷款毕业生离校前的诚信教育,将诚信教育融入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毕业班辅导员应结合学生生活、就业等实际情况,与全部贷款学生进行一次诚信教育谈话,告知贷款学生还款知识、贷款违约后果等,使诚信理念深入学生内心,毕业后自觉履行还款义务。

2、建立贷款毕业生沟通机制

通过电话、飞信群、QQ、校友录、人人网、微博等多种方式与贷款毕业生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以学院贷后助理为主,与贷款毕业生定期取得联系,开展还款咨询服务,提醒学生按时履行还款义务。请登记本学院贷款毕业生QQ群信息),留存建档,学生资助中心择机检查。

七、校园地贷款毕业生签订还款协议

每一名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不包括已提前还款成功的贷款毕业生)离校前都应签订还款协议(因病或转专业不能正常毕业和考取研究生,以及准备提前还款的学生都应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6月中旬签订《调整还款计划申请书》生效后,执行新的还款计划。)还款协议签订大会,现场演示、讲解还款流程,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时间:201868日中午12:30

地点:南教100号。

要求:

167日下午5点—68日上午11点间的工作时间,请以学院为单位,到学生资助事物大厅领取每人2份还款协议、1份信息确认表,并发放给学生,8日会场现场填写还款协议和信息确认表。

2、学生本人携带银行打印好的2份还款协议、1份信息确认表

3、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中行卡

4、没有开通网银的学生,请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到附近的中行网点柜台办理,本次面签不再处理该事宜。

5、家长身份证号、手机号、工作单位

6、每人携带一支签字笔。



学生资助中心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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