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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生参加“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相关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2-29  作者:  浏览次数: 1078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和开展“学生资助志愿服务”等文件精神,学校将聘任部分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我校“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利用寒暑假和课余时间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聘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

1.聘任对象:全校在校在籍的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限本学年度),每学院原则上不低于10人(体育视情况定,不少于1人)。

2.学院动员:各院部要深入动员,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填写《“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表》(见附件1,学院留存),并开展院内选拔推荐,将推荐名单以院部为单位汇总后,将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于201913日下午14:00前发送至邮箱zizhuzhongxin2018@163.com,纸质版由学院盖章后送至学生资助中心服务站。

各院部可借助“志愿汇”平台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开展资助政策宣传志愿活动,并以“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为纽带,鼓励其他受助学生积极参与,组建学生资助宣传队伍开展各项资助宣传活动。

3.学校聘任与培训:学校将于1412:40在西环301举行2019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聘任仪式暨培训会,为学院推荐“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颁发聘书,开具相关介绍信,并组织业务培训及经验交流活动,请各院部主管资助工作的辅导员老师到场并做好学生组织工作

二、宣传工作形式及重点

1.开展“百校万家”送政策回母校活动。利用今年寒假,回到高中母校“现身说法”,面向不少于100名(2-3个班)的高二高三学生宣传国家资助政策。通过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彻底扫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充分发挥其政策传播与励志引领作用。

2.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利用寒暑假,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

3.开展公益服务活动。高考招生录取期间,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县资助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向大学新生介绍“绿色通道”、“国家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

4.开展常态化宣传。在校期间,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通过微信、微博、论坛、网页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三、工作要求

1.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组织工作,将其作为“资助育人”的重要抓手,引导学生走“受助-自助-助人”的人生道路。

2.在寒假返校后,“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需提交资助宣传的相关照片、宣传报道、工作总结(500字内)等材料,各院部需提交院部整体活动总结报告、整体性新闻报道等材料。学生资助中心将视活动开展情况给予开展活动的同学相应的交通补贴及宣传补助。

四、评比表彰

学校每年进行“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评比表彰,对于表现优秀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奖励。


附件1:XX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表.docx

附件2:XX学院2019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汇总表.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1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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