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今接到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对《关于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信息的通知》有关情况的补充说明,对退役士兵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进行了扩大。为确保做好相关信息录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再次摸底统计对象
在前期摸底退役士兵的基础上(详见《关于统计上报退役士兵教育资助信息的紧急通知》http://zizhu.upc.edu.cn/2021/0914/c7959a226661/page.htm),再次对以下四个方面的退役士兵进行摸底。摸底时间节点跟上次一样,均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请注意在摸排在校生时,不要遗漏2019年秋季学期后已毕业的学生和2021年新入学或复学的学生。)
(一)从军校退学并通过全国统一高考考入其它普通高校的学生,如果持有退役士兵证,可以填报本科生国家助学金。
(二)持有退役士兵证的退役复学学生可以填报本科生国家助学金。
(三)专科毕业生毕业时入伍,退役后专升本考入本科院校,填报专科学段的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持有退役士兵证,在本科学习时可填报助学金。
(四)高校退学学生或毕业生去当兵,退役后重新考入其它本科学校,有退役士兵证的学生可以填报本科生国家助学金。
以上学生均需提供退役士兵证电子版材料。
本次仅统计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信息,申请其他资助情况另行通知。
二、统计范围
上述人员范围内,需上报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共5个学期的国家助学金名单。格式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1.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克服困难,严格落实责任制,认真组织,不漏报、错报,务必于2021年9月22日(周三)11:00前完成数据审核,请院部党委副书记阅后,将附件表格的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盖章,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学工部321房间),统计表格及相关学生的退役士兵证(以学院专业班级简称+姓名命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vjingjing@upc.edu.cn。
无本次统计范围所述学生的院部,也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表格(内容均填无)。
2.相关资助资金将按照本次院部上报、学校审核通过、报送上级审核且通过的相关数据进行拨付,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报的数据,将无法纳入统计范围。
四、联系方式
不明事宜,请联系学生资助中心吕老师。
附件:退役士兵本科生国家助学金信息统计表-补充通知.xls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1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