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6〕23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6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不含退役士兵学生,下同)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见附件1);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补充说明》(见附件2)。
二、名额分配
2026年国家向我校下达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指标4209个。学校按照各教学院(部)应参评本科生的规模等情况制定名额分配方案。各教学院(部)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
三、奖励资助标准及发放形式
一等国家助学金:4800元/人;二等国家助学金:3700元/人;三等国家助学金:2600元/人。
四、奖励资助范围
1.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2.学生如涉及转专业、降级等学籍异动情况,国家助学金需在当前学年所在班级进行申请。
五、申请材料填写
1.国家助学金由学生登录学校资助系统(https://zizhuxt.upc.edu.cn/)填写提交后(因隶属关系变化,转专业学生不要主动在系统内提交申请,应在线下评选通过后由原专业辅导员老师在评议相应奖项时添加,然后学生本人方可获得申请表填写权限),下载自动生成的申请表,将表格内容按照附件4中文件要求准确填写完整后再打印(建议统一打印),上报所在院(部);
2.涉及照片的表格,请先在资助系统内上传数码1寸免冠照片后再下载电子版表格打印;
3.各级评审意见也应按照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要求(附件4)在学校资助系统内认真填写,导出打印后,签字盖章。
六、报送材料
各院(部)确认无误后,以院(部)为单位提交材料:
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单面打印;(国家助学金纸质版材料因涉及存档,院(部)上交材料顺序,请按照一等、二等、三等顺序整理上交。因资助系统导出奖助学金无法做到按此排序导出,所以可以从资助系统院部账号导出数据后进行如下排序:即等级按一、二、三等,年级、专业、班级、学号均为升序)。
七、报送时间与地点
国家助学金评审材料请于10月21日16:00前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服务站(唐岛湾校区:大活一楼东南角;古镇口校区:西区3号学生公寓一楼109),电子版材料以资助系统内院(部)评议结果为准。
八、相关工作要求
(一)注重坚持资助育人导向
各院(部)要将奖助学金评选工作与资助育人紧密结合,既让学生真切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也要注意引导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合理使用资金,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二)严格遵守评选工作纪律
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组织评选和报送。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违反评选要求,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拆分学生奖助学金。
附件1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中石大东发〔2022〕60号)
附件2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补充说明》(学工〔2024〕44号)
附件3 2026年国家助学金各院(部)名额分配表
附件4《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注释版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10月12日
2026年国家助学金评选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