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首页  通知公告 |
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大学生公益践行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4-12  作者:  浏览次数: 153

 

各院(部):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同时也恰逢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设立十五周年。为更好地回顾过去、展望未来,进一步激励我校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项目受助大学生自立自强、奋发进取,鼓励与表彰学生们的社会公益行为,根据中国宋庆龄基金会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决定组织学生参与“第三届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大学生公益践行活动”,围绕“扶贫、教育、资源与环境、社区”四个领域,策划、实践公益活动。希望通过公益践行活动的实施运营锻炼大学生的职场意识、社会良知及合作能力,充分践行“大学生社会责任”、“公益倡导”等公益理念。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 责任 担当”

二、选题范围

扶贫、教育、资源与环境、社区

三、活动形式与目的

至少4人以上组成团队,团队中至少2名“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受助学生,结合活动主题,围绕选题范围策划方案、积极开展社会实践。并将践行活动的全过程记录、整理下来,完成践行成果的孵化和展示。

请各院部指定1名老师作为指导老师,组织受助学生积极准备,严格按照活动时间做好报名、组队、选题等工作,同时欢迎受助学生以外热心于公益的同学参与,鼓励跨学院组建团队(受助学生人数不足2人的院部请自行联系其他院部组建团队)。

鼓励每个学生在组内担任不同角色,以项目活动为载体,把对公益的理解和所学知识运用到项目实践中,使每个学生对公益概念的理解及沟通合作能力得到提升。

四、时间计划

时间

内容

412

-426

各院部完成学生组队、选题及方案框架提交 ,指导老师予以指导。各院部向学生资助中心提交组队及选题统计。

51

-510

学校对各院部申报提案开展校内评审并公示,评选出1个团队,并对推选团队进行资金支持(5000元活动首款)。

510

-85

围绕选题开展进行实践,指导老师给与过程督导。

85

-815

报送项目成果。报送材料为:视频资料、文字总结报告、照片。予以团队资金支持:活动尾款2000元。

9-10

组织学生进京参加全国评选:

1个“公益之星”奖,团队奖励3000元,指导老师奖励2000元;

1个优秀传播奖,团队奖励1500元,指导老师奖励1500元;

1个最佳创新奖,团队奖励1500元,指导老师奖励1500元。

五、报送要求

请各院部于4月26日前,将所组建团队的学生信息、指导老师信息、选题(参考附件一)及方案框架(另附word文档)以院部为单位统一发送至电子邮箱zizhuzhongxin2018@163.com。每个院部至少组建一个团队,并指定一名老师作为指导老师予以全程指导。

联系人:吕晶晶,电话:86983247

  

  附件一:XX学院第三届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大学生公益践行活动信息统计表.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18412

 

 

版权所有: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资助中心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   邮编:266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