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和管理工作。
2、负责并配合银行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校园地信用助学贷款)及贷后管理工作。
3、负责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补偿资助工作,负责毕业生或在校生服义务兵役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补偿及退伍复学学费资助工作和退役士兵/士官考入大学学费资助工作。
4、负责全校本科生的学费免、减、缓交办理工作。
5、负责学生医疗服务保险相关工作。
6、负责学生勤工助学工作。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校建立了以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基层就业及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生保险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简称“奖、助、贷、勤、补、减、免、偿、险”九位一体资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