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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扎实做好“校园贷”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6-04  作者:  浏览次数: 1808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部分不良网络借贷平台采取虚假宣传、降低门槛、隐瞒费用等手段,诱骗在校学生透支消费,牟取暴利,甚至通过非法催收手段扰乱校园秩序。针对这一情况,请各学院务必要高度重视,坚持贯彻“教育为先,资助为本,防控为重”的工作理念,扎实做好“校园贷”风险防控工作。

一、加强教育引导和日常排查,帮助学生建立科学理性消费观念,及时防范不良“校园贷”风险。

坚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努力营造勤俭节约的校园文化氛围,帮助学生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

1、结合新生入学报到、在校生返校、奖助学金发放等敏感节点,广泛利用易班、微信、微博、QQ等网络新媒体和传统宣传栏,以及通过入学教育、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加强不良“校园贷”风险防范教育,提醒学生警惕各种校园贷”“套路贷”“回租贷”“培训贷等,并通过案例分析警示教育等方式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甄别能力。

2、结合我校“五大支持系统”特殊群体定期排查制度,建立“校园贷”日常监测机制。辅导员、班主任、党员骨干队伍要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学生在消费中存在的问题。请各单位于每年的6月和12月的5日前报送摸排情况到资助中心邮箱lvjingjing@upc.edu.cn

对排查中发现的已经参与不良“校园贷”的学生,及时做好帮扶引导工作,同时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尽快还清不良贷款,将风险扼杀于萌芽之中。

二、加强风险防范,做好应对处置,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1、加强对不良“校园贷”情况的监测和巡查,禁止在校园内开展不良“校园贷”营销宣传活动,禁止学生宣传、推荐、代理不良“校园贷”业务。鼓励学生对不良“校园贷”情况进行举报,对于开展非法“校园贷”活动的在校学生,一经查实移交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2、辅导员、班主任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发现学生参与不良“校园贷”的情况,及时会同学生家长及有关方面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妥善化解风险。同时引导和帮助学生以积极的态度,依法、理性维权,对陷入校园不良网贷陷阱学生加强心理疏导,防范次生风险。

3、对于泄漏、恶意曝光或者非法使用学生个人信息以及暴力催贷、威胁、甚至胁迫学生从事非法交易等恶劣行径,要积极应对处置,协调保卫部门及地方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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