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即将结束,为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预备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落实各项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要求,学校结合实际制定的《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中石大东发〔2019〕44号),已于2019年6月5日印发,详见附件1。请各学院部认真组织政策学习,做好宣传和落实。
各学院部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处)2019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适当修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已修订了本单位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请继续向学生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并认真执行。
二、提前沟通做好评选准备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间较晚,但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时间不变(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评选流程略有变化,预留给各学院部的评选时间缩短,故各学院部应高度重视,提前沟通,尽早取得学生各科成绩,认真开展综合测评,为评选奖助学金提前做好准备。
新学期开学后,各学院部要尽快在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学生学籍异动处理,学生资助中心将于2019级本研一体化班选拔结束后,导出资助系统数据作为国家助学金测算基数。
附件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中石大东发〔2019〕44号).pdf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