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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园地新增贷款合同面签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0-14  作者:  浏览次数: 1523

各学院(部):

今年校园地贷款,新增贷款的面签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组织好相关学生,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学生自备材料:

1、贷款书面申请一份(A4纸)。可手写,可打印,但本人签字需手写,且为钢笔、签字笔书写。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的原件

3、学生证复印件1

4、身份证复印件2

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需复印正反两面。

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如果缺失,请学生分别到教务处和公安处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如果学生没有办理集体落户手续,可以提供学生本人户口的相关页的复印件,一定要含有学生本人身份证号码的信息。

5、中行卡复印件 1

6、一支签字笔

7、未成年人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说明

未成年的年龄界定在18周岁。20191017日算起满18周岁即为成年人。

8、由于某种原因留级、延迟毕业的,携带学校或学院开具的证明,证明内容能说明留级后预毕业的时间即可。

二、面签

所谓面签,是指学生和银行工作人员面对面、一对一的签署由银行打印出的贷款材料上所有学生姓名一栏,并要求学生当场按手印。

1、时间:1017日,周四12:40----14:00

2、地点:讲堂群东环301

三、请各单位于16日上午1120——1200到资助中心事务大厅(邮局隔壁)领取贷款合同、审批表、借款凭证等材料。

学生的贷款信息、家庭信息、个人信息均打印在这些贷款材料里,请发给学生,进行所有信息的最后确认,并要求学生务必注意保管好材料,不能填写。尤其是借款凭证有自动复写的功能,上面不能有划痕。合同是一式三份的。面签时带好这些材料及要求自备的材料,准时到东环301面签现场

每个单位来1-2人取材料即可。

四、遗留问题处理

1、时间: 101714:30----17:00

2、地点:资助中心事务大厅(邮局隔壁)

五、关于放款

途径是,银行→学校财务处→学生个人账户。

银行放款,是将全校所有学生的贷款打入学校的总帐户,由校财务处查收。财务处收到学生贷款后,会将学生应该缴纳的学费、住宿费直接划拨到学校的专用账户上,如果缴纳后还有剩余,或者学生不欠费,财务处会将此款直接打入学生用于交费的卡中,学生便可以提现了。因此,如果学生遇到丢失银行卡的时候,请将新使用的卡号直接报告给财务处207房间的老师即可,不必报送到资助中心。

 

资助中心

201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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