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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硕士研究生第二次评定学业奖学金的补充意见
发布时间: 2023-06-06  作者:  浏览次数: 10

关于硕士研究生第二次评定学业奖学金的补充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于20217月颁布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21]24号)。

依据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及工作实际,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研究生院、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等进行讨论,形成以下意见。

一、   硕士研究生第二次评定学业奖学金时,第一次中期考核通过者,正常评定学业奖学金,正常发放奖学金;需进行第二次中期考核者,暂不评定学业奖学金。

二、   第二次中期考核合格者,按三等确定硕士研究生第二次学业奖学金,正常发放奖学金;第二次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不具评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格。

三、   2021级硕士研究生适用。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研究生院

20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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