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位博士研究生导师: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激励博士研究生潜心学术和研究,提高培养质量,培养创新人才,现将导师划拨2024级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完整人事档案到校)助研助学金经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有固定工资收入,非完整人事档案到校的,不具资格,不划拨。
2、导师需一次性划拨博士研究生助研助学金经费:
理工科:直博生,基本学习年限为6年,每生36000元;其他博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每生24000元;
其他学科:直博生,基本学习年限为6年,每生18000元;其他博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每生12000元。
3、导师资助的助研助学金从导师或课题组的科研经费中划拨。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向财务处提供经费划拨汇总表,由财务处设立专项对收取的助研助学金配套经费进行管理,请博士生导师于9月12日至10月7日进行划拨(操作步骤:登录数字石大-财务综合服务平台-网上报账系统-项目转账-博士生配套经费模块,填写后打印并投递单据至投单机)。10月8日汇总审核,确定发放名单。
4、学校每年分5次发放,每两个月发放一次。
5、未按时划拨助研助学金经费,学校将不予配套。滞后划拨的从完成划拨时开始配套、发放。
6、特别提醒:各院部、各导师必须严肃、严格认定资格,任何人不得套取助学金,违者必究。
联系老师:张一波,联系电话:86983247。
财务处联系电话:86981600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财务处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