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生学校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1.学生资助中心按照各项奖学金评选政策的要求,下发评选通知为各院(部)分配评选指标。
2.各院(部)按照本院(部)制定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有序开展全体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并做好细则的宣传解读工作。
3.学生根据自身条件与奖学金的设立情况,提出申请。班级资助评议小组组织民主评议,将评议结果排序后报送至专业年级资助工作组。
4.专业年级资助工作组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组织联评,产生初步人选,报送至所在院(部)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或工作组。
5.各院(部)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或工作组对专业年级初步人选进行评议,确定本院(部)获奖学生。
6.各项评议的过程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各项评议要做到程序规范、民主透明、依据明确、遵章合理、记录清楚。院(部)确定的名单,要在本院(部)显著公开位置面向全体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出现异议情况,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解决;
7.公示无异议后,确立获奖名单,并组织学生填写相关材料,报送学生资助中心。学生资助中心组织审核后报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学生资助工作组审定确立最终名单。
二、学校奖学金评选
1.评选依据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奖学金管理细则》(附件1)及各单独设立奖项的评选细则。
2.评选奖项
(1)综合优秀奖学金(一、二、三等)、学习优秀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文体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突出成绩奖学金、创新创业实践卓越之星奖学金(一、二、三等)、道德风尚奖学金。
(2)单独设立“三进”提升计划优秀生卓越奖。
(3)单独设立本研一体化班专项奖学金。
(4)单独设立少数民族学生学习优秀奖学金(一、二、三等)。
3.奖励对象、标准及要求
(1)突出成绩奖学金见附件2《关于突出成绩奖学金评选的说明及额度分配》;
(2)创新创业实践卓越之星奖学金、“三进”提升计划优秀生卓越奖见附件3《创新创业卓越类奖学金评审细则》;
(3)道德风尚奖学金:各学院部严格把关,确实符合条件方可上报。学校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由相关部门合议确定;
(4)理科实验班评选“综合优秀奖学金”相关比例要求,见附件4《关于加强荟萃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中石大东发〔2015〕41号)中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理科实验班管理办法(修订)》五、激励政策1.奖学金评定(2)学习优秀奖学金;
(5)本研一体化班评选“综合优秀奖学金”相关比例要求,参照(中石大东发〔2018〕30号)中四、激励保障3.(2)优秀奖学金;
(6)本研一体化班评选“专项奖学金”相关要求,参照(中石大东发〔2018〕30号)中四、激励保障3.(3)专项奖学金。奖励对象为2023-2024学年在班且目前仍在班学生(退出或新加入者除外);
(7)少数民族学生学习优秀奖学金(一、二、三等)以学生民族事务办公室通知要求为准。
(8)其余奖项见评选依据附件1。
三、注意事项
1.因隶属关系变化,现在所在专业、年级等较上学年有变化的转专业、降级学生,不要主动在系统内提交申请,应在线下上学年所在专业评选通过后,由原专业班级辅导员老师在线上评议相应奖项时添加,然后学生本人方可获得申请表填写权限。此类学生的成绩测评等信息也由原专业班级辅导员老师负责上传。如涉及其他上报材料也在原专业班级逐级提交;
2.创新创业实践卓越之星一等奖学金奖励20人,“三进”提升计划优秀生卓越奖奖励20人,两奖项均需通过学校组织评审后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各院(部)根据评选细则择优推荐不超过4名学生参加两奖项的学校评审(“三进”提升计划优秀生,可在两奖项之间选定其中一项进行申请),未获评申请奖项的,可以继续申请创新创业实践卓越之星二等奖学金或三等奖学金。
学校向各院(部)分配创新创业实践卓越之星二等奖、三等奖奖励名额(见附件5),各院(部)根据分配名额和评选细则组织评选,待学校把创新创业实践卓越之星一等奖和“三进”提升计划优秀生卓越奖评审结果反馈给各院(部)后,各学院(部)再将确定后的二、三等奖申请表材料上报,并在资助系统内完成院部评议;
3.学习进步奖学金的申请资格为本学年专业排名较上学年进步名次在专业总人数的30%以上。转专业等学籍异动的学生进步比例=上一学年专业排名/上一学年所在专业总人数—本学年专业排名/本学年专业总人数,申请资格同为30%及以上;
4.双学位学生只可申请学习优秀奖学金,但不可与原班级的综合奖学金或学习优秀奖学金兼得。双学位班学生的专业学习测评成绩测算,以双学位班为单位线下单独进行,具体操作由双学位班所在学院负责,不需上传至资助系统。(注:双学位需经过我校教务处审核通过才允许上报)双学位学生获得学习优秀奖学金,不要主动在系统内提交申请,由负责双学位的辅导员老师在年级评议时通过添加指定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双学位专用】”后添加特殊学生的方式处理,然后学生本人方可获得申请表填写权限;
5.评选年度内,额度在1000元及以上的各类奖助学金原则上不可兼得(国家助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除外)。如排名在前的学生申请其他奖励额度在1000元及以上的各类奖学金,则综合优秀奖学金的评选名次往后顺延。各院(部)设立的奖助学金具体实施细则自行制定,并负责向学生解释;
6.各院(部)在评选单项奖学金时,在评选总比例内,同年级间可以打破评选比例限制。
四、申请材料填写
1.本年度奖助学金各类申请表格均由学校资助系统(https://zizhuxt.upc.edu.cn/)自动生成Excel版表格,学生登录资助系统(转专业、降级、双学位学生按照上述注意事项中步骤操作),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内容,打印申请表。其中,突出成绩奖学金获得者如果是团队,则只需负责人在系统内提交申请即可,其余参与人可于学校评审结束下发证书后,在系统内提交获奖情况;
2.资助系统内涉及需院部评议其获奖等级的,学生在提交申请后,通过年级评议获得相应等级后,方能生成打印Excel版表格;
3.转专业、降级学生,不要主动在系统内提交申请,应在线下上学年所在专业评选通过后,由原专业班级辅导员老师在线上评议时添加。
4.班级内所有申请学生均成功提交申请后,系统内班级评议才能开始;
5.学生登录资助系统后,需先将本人获得证书、荣誉等情况录入资助系统,录入时原则上应与实际获得证书内容保持一致(国家励志奖学金除外,其颁奖单位填写:国家教育部);
6.涉及贴照片的表格,请先在资助系统内上传数码1寸免冠照片后电子版打印;
7.申请表中银行卡号不再用于发放该奖项资金使用;奖励资助资金统一打入学生学费卡(入学前学校统一代办或在财务处登记的中国银行卡)。详情见《关于将奖助学金等统一发放至学费卡的通知》https://app.upc.edu.cn/wap/material?id=12455。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1.报送材料
(1)学校奖学金统计表(见附件6,电子版+纸质版),请务必按照注释版要求认真填写;
(2)突出成绩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表(见附件6,电子版)、2023-2024学年学院评审突出成绩奖学金认定方案(纸质版+电子版);
(3)创新创业实践卓越之星一等奖学金、“三进”提升计划优秀生卓越奖推荐人选的申请表(资助系统填写后下载,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汇总明细表(见附件6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
(4)道德风尚奖学金申请者需提交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申请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
备注:除上述材料之外的各年级专业各类奖学金名单汇总表均以各学院(部)在资助系统中评议通过的名单为准,学生提交的奖学金申请表打印版由各学院(部)留存备查。
2.报送要求
(1)纸质版请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由党委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报送材料以院部为单位统一上报,并保证报送材料的准确性。
六、报送时间与方式
资助系统线上评议截止时间和线下材料报送时间均截止到12月2日11:00。
材料报送地点:学生资助中心服务站(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东南角),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zxj2013@upc.edu.cn。
七、相关工作要求
1.严格审核学生申请资格
各院(部)要将相关的奖学金政策认真传达给学生,让学生了解奖学金的评选要求和程序规范,并严格审核申请学生资格。
各院(部)在工作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在公示学生获奖情况的内容时不能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隐私,公示结束必须从网站上删除。
2.注重坚持资助育人导向
各院(部)要将奖助学金评选工作与资助育人紧密结合,在综合素质评价和奖学金评选发放环节,全面考察学生的学习成绩、创新发展、社会实践及道德品质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培养学生奋斗精神和感恩意识。在助学金申请发放环节,深入开展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培养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意识。既让学生真切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教育学生学会感恩,回报社会,同时,要注意引导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合理使用资金,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结束后,各院(部)要及时总结资助育人工作开展情况,形成简要总结提纲,经院(部)副书记审阅后发送至学生资助中心邮箱:20240079@upc.edu.cn,上报时间截至12月15日,如有图像资料,可一并提交,并注明图片所示内容。
3.积极开展劳动教育和资助志愿服务
各院(部)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劳动教育和学生资助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和鼓励广大学生参加义务劳动和志愿服务。受助学生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学生资助志愿服务活动或义务劳动。
4.严守程序、严肃工作纪律
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组织评选和报送。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违反评选要求进行操作,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拆分学生奖学金。
附件1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奖学金管理细则》
附件2 关于突出成绩奖学金评选的说明及额度分配
附件3 创新创业卓越类奖学金评审细则
附件4 《关于加强荟萃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中石大东发〔2015〕41号)
附件5 2023-2024学年创新创业实践卓越之星奖学金各学院部名额分配表
附件6 学校奖学金统计表、部分奖项名单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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